【修例風波】20歲女生被控暴動罪准到波蘭留學 官指證據非「強而有力」
2019-09-11 11:47
大班示威者在8月29日在深水埗警署門外集結,以雷射筆照射警署內的警員,其中五人涉嫌離隊並掟石頭入警署。其中被捕的一名20歲女學生被控一項暴動罪,九城法院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早前批准她保釋外出,但拒絕其離港交流的申請。高等法院邱智立法官今考慮現有證據後,批准她於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到波蘭留學進修,亦批准她毋須出席11月11日的聆訊。
邱智立法官觀看律政司提供的有關片段後,認為現時證據並非律政司所指的「強而有力」,而且指進修是鼓勵青年人所做的行為,故批准李倩瑩更改保釋條件申請,以20萬元現金保釋外出,獲准在2019年9月24日至2020年2月4日離港到波蘭進修,需遵守晚上10時至早上六時的宵禁令,每逢星期一晚上六時至九時到馬鞍山警署報道,需居住於申報地址,如更改地址需於二十四小時內告知警方。
二十歲女學生李倩瑩被控於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在九龍深水埗欽州街深水埗警署對面,連同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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