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男子涉東涌燒國旗 辯方稱曾被警掌摑及威脅:唔認會拉埋屋企人

2019-09-13 11:47

22歲被告黃卓禮。資料圖片
22歲被告黃卓禮。資料圖片

網民早前發起9月1日「機場交通壓力測試日」,警方進行清場,大批示威者徒步從機場撤退到東涌,並發生示威事件。22歲男子涉嫌於當日在東涌游泳池燒國旗、橫額、水馬等,又破壞閉路電視鏡頭。男子被控刑事毀壞、串謀侮辱國旗、串謀縱火及縱火罪,案件今於西九龍法院再提堂。他獲准以6000元保釋外出,須每天到警署報到,遵守宵禁令及不可離港。案件押後至11月15日再訊。

被告今申請保釋外出,控方則指本案仍有在逃人士,加上針對被告的證供指控性強,繼續反對其保釋申請。

辯方大律師郭憬憲首先提出被告母親可作人事擔保,將保釋金提高至5000元,以及不離港等條件。郭提及吳恭劭、古思堯等燒國旗的案例,指若然初犯只會處以非監禁式刑罰,非如控方所指屬嚴重罪行。

而較為嚴重的縱火罪,郭表示警方現時只依賴新聞片段及被告的警誡供詞,但新聞片段拆國旗燒國旗人士全蒙面,不能分辯容貌,只靠被告的口供。郭投訴警方當日在被告家門外拘捕他,但即時打其腹部兩下,又威脅若不承認會「拉埋佢屋企人同告埋佢屋企人」;進行錄影會面時,更有警員熄機後,掌摑被告。而且被告自小患有專注力不足,中文讀寫能力亦較差,強調對其證供自願性有影響。

另外被告亦為家中經濟支柱,若然還柙至11月會失業,對其家人亦有影響。

22歲被告黃卓禮,報稱任職太陽板技術員。黃被控於2019年9月1日,在東涌游泳池內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康文署的旗桿金屬蓋、旗桿繩及閉路電視鏡頭;並與兩名不知名人士串謀公開並故意以焚燒方式侮辱國旗。黃另被控於同日在東涌游泳池附近範圍,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一些橫額、雜物及水馬。

法庭記者:陳楚琨

被告黃卓禮(右)。陳楚琨攝
被告黃卓禮(右)。陳楚琨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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