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串謀詐騙案】公司經理捲案涉洗黑錢 黃桂榮等3人准保釋轉區院再訊

2019-09-17 16:07

被告黃偉傑(前)、黃桂榮(後)。
被告黃偉傑(前)、黃桂榮(後)。

牽涉一宗深圳禁錮勒索的「黃氏家族」成員黃桂榮及黃偉傑同被控兩項串謀詐騙罪及一項企圖串謀詐騙罪,另一公司經理疑協助兩人處理有關騙款,遭捲入事件,日前被落案起訴一項洗黑錢罪,3人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下令將3人案件合併,並押後至11月14日轉交文件予區域法院處理,期間3人可以一系列條件保釋。

3名被告依次為文員黃偉傑(37歲)、商人黃桂榮(60歲)及公司經理葉志偉(40歲)。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黃氏兩人以原有條件保釋,即黃偉傑繳交50萬元保釋金、黃桂榮繳交100萬保釋金,兩人須每星期向警署報到3次。

羅官同時批准葉以8萬元現金擔保外出、居於報稱地址、不得離港、每兩星期往旺角警署報到,以及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證人。羅官叮囑葉如有更改住址,須於24小時內通知警方。

黃桂榮及黃偉傑被控於17年9月至去年2月期間,在香港串謀其兄黃桂芬及其他人欺詐李國熹支付人民幣8.8萬元及港幣88萬元給卓越萬利有限公司作為顧問費,以及聲稱向李安排一億元人民幣的貸款作該內地投資項目之用。

黃偉傑另獨被控於前年12月,向李訛稱在英利申請該筆基金時,要支付予其一筆88萬港元的顧問費。

葉志偉被控於17年8月至18年2月間,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該財產,即以卓越萬利有限公司的名義持有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的戶口內約2953萬元,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的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上述財產。

法庭記者:葉君怡

建立時間14:00
更新時間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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