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揭逼男童雷射筆照眼20秒威脅電擊下體 國際特赦斥警報復心態

2019-09-20 07:40

國際特赦斥警報復心態。資料圖片
國際特赦斥警報復心態。資料圖片

《逃犯條例》修訂風波不斷,三個月來爆發多場示威衝突,警方拘捕超過1000人,期間多次被指濫用暴力,又傳出虐打被押送新屋嶺的拘留人士。國際特赦組織發表報告,指示威者被制服後不但被毒打,有人在警署內被警員以硬物打雙腿,更被警員以雷射筆直射眼睛;有人目睹警員強迫男童用雷射筆直射自己眼睛20秒;大量示威者被延誤送院等。組織批評警隊有明顯報復心態,以非法手段對付示威者,部份更構成酷刑,違反國際人權法。

警方表示,不會評論個別事件,重申尊重被羈留人士尊嚴和權利,如被羈留人士要求或值日官認為他們需接受治療,會將其送院;在不妨礙調查過程下,被羈留人士會獲安排尋求法律援助、與親友聯絡等。警方使用武力有嚴格指引,會使用最低武力。任何被羈留人士於羈留時有不滿可投訴,投訴警察課會公正調查。

國際特赦組織今年9月5日至12日訪問了21名被捕人士,收集來自律師及醫護人員等的證詞,發現自六月大規模示威以來,警方濫暴日益嚴重,被制服人士不但被施以不合理暴力;亦有被捕人士在警署及警車等警隊設施內被虐待;警方無理對示威者作全裸搜身、拖延將傷者送院及讓其接受法律支援,及進行濫捕。

組織發現,警察濫暴主要出現在拘捕前和拘捕期間,多宗個案顯示虐待行為似乎是對被捕者不合作的懲罰,甚至是酷刑式對待。在21宗個案中,逾85%(18人)因被毆打入院,大部份住院1至2日,3人留院5天,最長要住院逾一周。被捕人士傷勢包括手臂多重骨折、臉上骨折、頭部有一處或多處傷口需縫針,甚至有人被捕時神智不清,有人眼睛被警棍擊中後,再被胡椒噴霧噴眼。

一名八月在新界示威後被捕的男子,他拒絕回答警方問題後被數名警員毒打,威脅他如果保護自己就會打斷他雙手。他說,感到雙腿被硬物打,一人把他翻過來,把膝蓋壓在胸前,當時他感到骨頭疼痛,嘗試大叫,但無法呼吸及說話。他指,期間有警員撐開其眼睛用雷射筆直射其眼,反問他是否喜歡用筆照人,他最終因骨折和內出血留院數天。

另一名八月在深水埗被捕的男子,警員要求他將電話解鎖被拒,威脅他要電擊其生殖器官。他扣留時更目睹多名警員強迫一名男童用雷射筆直射自己眼睛約20秒,警員對男童說:「如果你那麼想用筆照向我們,你為什麼不照照自己?」但受訪者未有披露男童年紀。

組織亦指警方拘捕時使用過度武力越趨嚴重,幾乎所有受訪者均指即使無反抗,被捕後亦被毆打。有女被捕人士聲稱被要求全裸搜身,更被女警嘲笑侮辱。

國際特赦組織稱受訪者擔心被報復,不願公開身份及傷勢相片,但組織已核對醫療紀錄,有證據顯示警隊有明顯報復心態,以非法手段對付示威者,違反國際人權法。按國際人權法,警察只能在絕對必要時使用相稱武力,並盡量減少傷害。他們認為虐待行為普遍,警方不再能自己查自己,呼籲港府進行獨立及公正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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