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禁蒙面法》岑敖暉申禁制令 法官拒絕批出暫緩

2019-10-04 23:37

岑敖暉(右)。
岑敖暉(右)。

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於今天下午5時許到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禁蒙面法》違反《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希望法庭裁定《禁蒙面法》無效及違憲。岑敖暉已透過律師團隊正式申請臨時禁制令,要求法庭儘快頒令禁止《禁蒙面法》於午夜生效。案件晚上9時在高等法院開庭,林雲浩法官在深夜近11時半拒絕暫緩《禁蒙面法》。

雙方律師團隊於八時半相繼到庭,潘熙資深大律師代表岑敖暉,余若海資深大律師則代表建議答辯人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Chief Executive in Council)。長毛梁國雄與申請人岑敖暉亦到庭旁聽。

岑敖暉指由於《禁止蒙面規例》對港人的基本權利和自由構成嚴重的威脅和限制,一旦生效,對港人權利和自由會構成不可逆轉的傷害,故此他已經正式申請臨時禁制令,要求法庭儘快頒下命令禁止《禁止蒙面規例》於午夜後生效。

長毛梁國雄與岑敖暉二人在此緊急情況下,於今天下午6時决定一同申請此緊急臨時禁制令,代表二人的潘熙資深大律師在庭上指,梁國雄與岑敖暉希望法庭頒令暫時擱置《禁蒙面法》的施行。潘熙舉例指,同性戀或變性人參加集會時有戴口罩等習慣,他們有權不對外公開其同性戀或變性的身份,另外如公務員想參與反政府的遊行或不想被發現,而且一般市民患上感冒等傳染性疾病時亦需戴上口罩,其他不想被傳染的人亦有自由戴上口罩以防被感染。

潘熙資深大律師亦指出,現時警方可對犯罪者控以暴動罪、襲警罪及非法集結等罪名,政府毋須緊急在一個多小時後立下《禁蒙面法》,政府亦不應允許警察繞過正常法律程序作出拘捕。

代表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的余若海資深大律師引用林鄭月娥今午在記者會發表的言論,指出香港現時面對「危害公安」的嚴峻局勢,而集會往往都演變成一些暴力行為,令香港混入恐慌之中。余指《禁蒙面法》立法後雖然不能保證示威暴力行為會減少,但行政長官認為《禁蒙面法》立法是必須的,而即使《禁蒙面法》實施日期得以暫緩,並不代表示威者會暫停任何暴行,只會延遲示威者上街示威。

潘熙資深大律師則指政府緊急實施《禁蒙面法》只是「用火水救火」,而現時外面各地縱火情況持續升溫,申請方只希望把《禁蒙面法》暫緩數天,讓立法會議員於立法會適當地爭論後才决定立法與否。潘亦建議暫緩《禁蒙面法》在十月五日零時零分實施,然後在下星期二繼續回到法庭討論案件。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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