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黃偉綸:《收地條例》覓地不是針對「地主」的措施
2019-10-17 16:09
發展局局長黃偉綸與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下午會見傳媒,交代各項相關措施。發展局局長黃偉綸表示,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提過,收棕地建屋是有共識,收地不是看擁有人是誰,而是看城市規劃,以規劃行先,該土地若合適,通過土地規管,就會去收地用作建屋。
黃偉綸指出,政府過往一直有用《收回土地條例》,但用於公營房屋發展的次數不多,過去5年只有10個項目公屋有關,要動用條例收地。
黃偉綸又指,政府都曾遇過司法覆核挑戰,但政府都勝訴,因為政府徵地是基於「公共用途」,強調規劃署和土木工程拓展署要「把關」。他又指,公帑需要善用,無意改變收回農地的價格機制。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回應過渡性房屋問題,指未來要多建8000個單位解決房屋問題,另因建設大型的屋邨要龐大的支援團隊幫助,所以需要找市建局等專業團隊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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