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棋盤】黃之鋒回覆「港獨選項」自相矛盾

2019-10-28 10:30

黃之鋒前日第三度收到選舉主任的查詢。(資料圖片)
黃之鋒前日第三度收到選舉主任的查詢。(資料圖片)

區議會選舉已如箭在弦,在千多名候選人中,僅剩香港眾志創黨成員黃之鋒的「入閘」情況未明。黃之鋒前日第三度收到選舉主任的查詢,同樣涉及「港獨作為自決前途選項」的問題,黃之鋒則撰寫了近三千五百字的長文回覆。當中有一句提到「我不提倡和支持香港獨立作為民主自決的一個選項。」若將這一句抽出來,不免得出黃之鋒與朱凱迪同樣放棄「港獨作為民主自決選項」的結論。 不過,政界高人看過黃之鋒的三千多字長文,認為黃之鋒的文章充滿自相矛盾,最後又提出,「我認為在一個不具實際約束力的民意表態的方式下,香港獨立可作為民主自決的一個選項。」又表示期望說服政府舉辦一個具憲制效力的公投,可見他並沒有放棄推動「港獨」選項。

黃之鋒所屬政黨香港眾志,在二○一六年成立時,提出「我們同意公投應該包括獨立和地方自治等選項」的綱領。選舉主任三次向黃之鋒作出提問,都是圍繞黃之鋒是否認同眾志此一綱領的問題。但在三個答覆中,黃之鋒都沒有否定此一綱領,反而一再指選舉主任「錯誤地理解本人或香港眾志對民主自決的主張」,又指自己的立場並沒有改變。在第三次回覆中,他提到綱領中有關「獨立和地方自治」的選項,「實是客觀反映當時香港市民可能支持的各種政治主張,以強調民意基礎的重要性。然而,這並不代表香港眾志提倡自決前途需要具備必然選項。」但同樣,他並沒有表示「港獨」選項必然不可以。

黃之鋒在回覆中的確提到「我不提倡和支持香港獨立作為民主自決的一個選項」,並提到兩點,第一,任何成為自決前途選項的主張,其先決條件是擁有相當民意基礎,但現時的民調顯示「港獨」並不擁有這民意基礎;第二,自決前途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下進行,而習近平已表明,「任何人企圖在中國任何地區搞分裂,結果只能是粉身碎骨」,他因此認為實際上香港獨立並不可成為可接納的選項。

但黃之鋒同時又提出,「我認為在一個不具實際約束力的民意表態的方式下,香港獨立可作為民主自決的一個選項。」他認為「一個不具實際約束力的民意表態方式如公投,讓市民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中英聯合聲明》基本方針政策於『五十年不變』限期屆滿後的前途問題表態,本質上與上述民調無異。」他指香港眾志無意自行舉辦公投,而是期望說服政府舉辦一個具國際認可及具憲制效力的公投。而「不論公投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其結果所反映的民意最終均會由中央政府及港府考慮和決定。」

如此自相矛盾,政界高人質疑黃是「玩嘢」,實際上並無放棄推動「港獨選項」。在這些情況,他被DQ的機會將會相當高。(杜良謀)

全文刊於2019年10月28日《星島日報》「大棋盤」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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