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屍案】阿T:原打算自首但被台灣警方先發制人
2019-11-11 14:27
2016年荃灣工廈Dan6石棺藏屍案今在高等法院續審,首被告阿T繼續自辯。他提及在台時原打算自首,但台灣警方先發制人,尾隨第三被告阿K到住所將他們拘捕。另外,次被告阿豪在較後時間才被捕,阿T表示因當時阿豪醉酒遭單獨「隔離」。而根據庭上較早時播放阿豪的會面錄影片段,他有投訴自己被單獨囚禁,質疑另外兩被告有「夾口供」之嫌。
三被告依次為曾祥欣(阿T)、劉錫豪(阿豪)及張善恒(阿K),3人被控於2016年3月4日在荃灣灰窰角街DAN6工廈單位內,謀殺男子張萬里(阿J)。
阿T供稱,他們潛逃到台灣後,4月10日早上阿K離開住所買早餐,有警員尾隨他到單位時將兩人拘捕。他聲稱當時收到小草短訊通知,得知她已尋求台灣警方協助,亦打算與阿K一同自首,只是台灣警方棋先一著。他又指「隔咗好耐」才見到阿豪,但他當時飲醉酒。
阿T續指出,他們被移送到台灣移民局後,當局職員稱3人的入台證尚有1日才過期,當時解釋因他們被列為「不受歡迎人物」,須被遺返,同時亦有向3人錄取口供。
阿T接受次被告代表大律師區達平盤問,同意自己於3月3日與阿豪協議伙同到觀塘海濱「老笠」阿J,但到現場視察環境發現太多「天眼」而作罷,其後協議已取消。區達平即追問,為何事後阿T與阿K仍會在網上搜尋地點供阿豪「老笠」阿J,是否代表實際上他們三人仍打算要打劫阿J,阿T回應「佢(阿豪)話幫佢搵就好」、「其實我同阿K睇片順便幫佢(阿豪)搵㗎咋喎,最尾都無搵到」,否認自己與阿豪協同去「老笠」阿J。歐達平指出阿T謊話連篇,他否認。
而主問時阿T聲稱案發時朝早所買的哥羅芳、麻繩,手套的是平日所用的物品,歐達平指出阿T在任何口供均沒有提及,直指他揑造無稽的故事,阿T否認。但被問到既然曾用哥羅芳黏亞加力膠書架,為何仍要將哥羅芳倒在內褲,然後4人又輪流聞哥羅芳,阿T稱「之前無好近咁聞」,又反問「攞嚟黐嘢做咩要聞?」。但他之後口風一轉,道阿豪著他們「買定啲嘢standby」,然後同人稱哥羅芳容易弄暈他人,「所以就想試吓聞哥羅芳係咪會暈」。
另外,阿T早前作供時提到,3月初阿J提出澳洲房地產計劃,預期收到10倍回報,可獲利12億至18億,歐達平問「對一個無任何工作經驗的人而言?」,質疑阿T可賺取過億元。同時問及過程有否律師代表、阿T有沒有租用辦公室,更問及阿T為何會僱用阿K商談澳洲房地產計劃,阿T回應指因為阿K讀市場學之類的學科,所以交給他處理。
聆訊明天繼續。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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