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串謀詐騙】黃桂榮申撤銷警署報到遭拒

2019-11-14 12:30

葉志偉(左)及黃桂榮(右)。
葉志偉(左)及黃桂榮(右)。

牽涉一宗深圳禁錮勒索的「黃氏家族」成員黃桂榮及黃偉傑同被控兩項串謀詐騙罪及一項企圖串謀詐騙罪,另一公司經理疑協助兩人處理有關騙款,遭捲入事件,被控一項洗黑錢罪,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12月5日轉往區域法院處理,裁判官批准。黃桂榮代表大律師今透露,黃受示威案影響,到警署報到時常「摸門釘」又吸到催淚煙,申請撤銷到警署報到的保釋條件,裁判官拒絕該申請,但准他更換報到警署地點。

3名被告依次為文員黃偉傑(37歲)、商人黃桂榮(60歲)及公司經理葉志偉(40歲)。除黃桂榮可更換報到警署報到地點,其餘保釋條件照續。

黃桂榮及黃偉傑被控於17年9月至去年2月期間,在香港串謀其兄黃桂芬及其他人欺詐李國熹支付人民幣8.8萬元及港幣88萬元給卓越萬利有限公司作為顧問費,以及聲稱向李安排一億元人民幣的貸款作該內地投資項目之用。黃偉傑另被控於前年12月,向李訛稱在英利申請該筆基金時,要支付予其一筆88萬港元的顧問費。

葉志偉被控於17年8月至18年2月間,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該財產,即以卓越萬利有限公司的名義持有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的戶口內約2953萬元,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的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上述財產。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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