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擬明年初推出 倡設3年時限申請
2019-11-21 11:02
發展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公布土地共享先導計劃的擬議細節,計劃在明年初推出計劃時,設有3年申請時限,同時建議成立一個最多10人組成的顧問小組。
文件披露,計劃明年年初推出,預計最快4至6年後有新的房屋土地供應,獲批申請涉及的私人土地上限為150公頃,每個項目要提供至少5萬平方米新增樓面面積,以及至少額外1000個房屋單位,當中至少七成要撥出作為公營房屋或首置項目,政府有權決定從發展商分拆出來的土地如何發展。
建議計劃設有3年時限接受申請,以及成立最多10人組成的顧問小組,成員由行政長官委任,全部是非官方人士,就每宗申請向政府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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