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宣布《禁蒙面法》暫時有效 直至下周五政府提出上訴
2019-11-22 19:12
法官批准《禁蒙面法》暫時有效直至11月29日(下周五),以讓政府向上訴庭提出上訴。
政府一方希望法庭裁定《禁蒙面法》及《緊急法》繼續有效,並把《禁蒙面法》及《緊急法》違憲的决定暫緩,直至政府上訴有結果為止。法官在判詞中指出,政府要求法庭讓被裁定違憲的法律繼續有效,即會允許行政長官繼續實施違憲條例,另一方面就像為行政長官需承擔的法律責任築起防護罩。雖然政府一方陳方時稱《禁蒙面法》如失效會令市民誤以爲蒙面犯法無罪而目無法紀,但法官認為政府的論點不符合現時情況,故拒絕批准《禁蒙面法》繼續有效。
另外由於法庭已《禁蒙面法》違憲,即使法庭現暫緩《禁蒙面法》違憲的决定,亦會令因《禁蒙面法》被逮捕及拘禁人士有足夠理由申請「人身保護令」,亦會帶來法律上的混亂局面,故即使批出暫緩令亦不會回到未裁定《禁蒙面法》違憲前的情況,更像會為亂局火上澆油,故亦拒絕暫緩《禁蒙面法》違憲的决定。但有關《緊急法》的範圍具有不確定性,故應交由更高級的法庭去處理。
法官拒絕批准《禁蒙面法》繼續有效及暫緩《禁蒙面法》違憲的申請,但考慮到香港現時的局面,以及政府一方有機會向上訴庭提出上訴,故頒下暫時性臨時濟助,讓政府一方在11月29日前自由提出上訴申請,即法官批准《禁蒙面法》有效至11月29日。
高等法院本周一裁定現行的《禁蒙面法》及《緊急法》違憲,案件今午5時在高等法院就解决方法及訟費作聆訊,代表政府一方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要求法庭臨時暫緩裁定《禁蒙面法》違憲的决定,讓《禁蒙面法》繼續有效直至政府上訴至終審法院有上訴結果為止,法官今午5點45分頒下裁决。
法庭記者:徐曉伊、劉曉曦
建立時間17:00
更新時間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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