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比賽辦旅行團違商品例 奧協男經理認罪判罰款簽保守行為1年
2019-11-27 13:24
香港奧協有限公司總經理去年假借出外參加「2018年亞洲國際數學奧林匹克公開賽」為名舉辦旅行團,並訛稱是經由一間指定旅行代理商承辦,期間家長及學生被迫聽導遊分享「養鬼仔」,違反共5項《商品說明條例》,香港奧協同時遭票控。涉案總經理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所有控罪,聲稱一時疏忽、非存心欺騙客人,裁判官考慮所有因素後,決定判處每張傳票罰款5000元、賠償事主合共93450元,另自簽2000元、守行為12個月。
報稱為總經理的葉朱慶(40歲)被指於去年5月22日在九龍彌敦道545號安利大慶四樓,向王才德、伍結輝、呂錦慧、陳偉亮及羅麗萍提供服務,即提供去年8月2至7日期間泰國曼谷連旅程安排的套票服務,包括參加亞洲國際數學奧林匹克公開賽,而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該項服務,即該等旅程安排由有牌照的旅行代理商金潤國際旅運有限公司合約承辦。
案情指,海關接報投訴後調查事件,發現旅遊團過程中從沒有金潤職員協助及籌辦,遂約見金潤董事會見,得悉葉曾於5月向他查詢旅行團事宜,惟對承辦一事毫不知情。海關職員其後往奧協辦公室進行搜查,發現涉案旅行團中的邀請信上印有金潤承辦字眼,而從行程表及收據上顯示,實際是由深圳市運通商旅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承辦。第三次警誡下,葉指稱自己獲香港奧協授權向參加者發出邀請信。
辯方求情時稱,葉索取法律意見後承認控罪,節省法庭時間。香港奧協於2011年成立,工作一直得到學生及家長認同。是次案件葉委托一名業界人士鄧先生,協助香港奧協及金潤對承包台灣團及泰國團進行磋商,最終台灣團的確由金潤承辦。葉承認自己有責任,惟希望法庭考量整個泰國團有700人,只有5人投訴,葉亦非以威嚇、武力手段迫使顧客購買,不屬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中最嚴重的案件,故冀法庭可從輕發落。
法庭記者: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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