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科醫生陳以誠被裁專業失德上訴得直 官指定罪不穩妥案件不需重審

2019-11-27 15:31

官裁定陳以誠上訴得直,並下令案件毋須再發還至醫委會作重審。 資料圖片
官裁定陳以誠上訴得直,並下令案件毋須再發還至醫委會作重審。 資料圖片

著名兒科醫生陳以誠涉嫌於2009年不當處理14個月大男嬰手傷,以致男嬰右手無名指一節指頭壞死需切除。陳以誠去年4月被醫委會裁定兩項專業失德罪名成立,遭停牌半年,陳去年11月向高等法院上訴庭提出上訴,指醫委會作事實裁斷時未有考慮全盤證據。上訴庭法官今頒下判詞指兩罪的定罪並不穩妥,裁定陳以誠上訴得直,並下令案件毋須再發還至醫委會作重審。

法官在判詞中指出,陳以誠自1978年起獲得醫生資格後行醫至今達40年,陳在上訴時指出他當年在香港浸信會醫院親自為涉案男嬰包紮手指頭時,陳行醫經驗豐富並一直跟足固有程序為病人處理傷口,並不會在男嬰出院後突然包紮不妥。法庭接納申請方所指醫委會未有妥善考慮全盤證據,並在考慮所有證據下認為定罪並不穩妥,故裁定陳以誠兩罪上訴得直。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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