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聲稱遭警方武力對待 示威者入稟要求公開涉事警資料
2019-11-29 12:05
一名示威者聲稱自己分別在6月和8月在港島西參與遊行期間,遭警方以非法武力對待,包括曾被警員開槍擊中和被圍毆,他就兩宗警暴事件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律下令警方公開當日參與暴力事件的警員和指揮官的身份,以便受害人作進一步調查,不排除將來提出民事訴訟行動。
原告吳應武,被告為律政司司長代表警務處處長。原告特別指明,6月12日當日在下午在金鐘添華道5時35分開槍擊中他的警員,及其隊員和指揮官,以及8月4日在西環德輔道西和嘉安街毆打他的警員及其隊員,並要求警務處處長,公開以上警務人員的姓名,警員編號,職位階級和恒常地址等個人資料。
原告要求警方交出警員資料,以便他索取意見見和採取法律行動。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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