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藏毒品私煙認罪 官待索戒毒所報告再量刑

2019-12-04 14:23

裁判官閱畢感化報告後,決定將案再押後至12月18日為被告索取戒毒所報告始量刑。 資料圖片
裁判官閱畢感化報告後,決定將案再押後至12月18日為被告索取戒毒所報告始量刑。 資料圖片

中年交通男警聲稱3年前遇上交通意外後,痛楚一直未能減緩,遂聽從朋友建議吸食冰毒止痛,最終於羅湖過境時被截獲,更被搜出含有壯陽藥成分的藥丸和私煙等。涉案男警早前承認藏毒及輸入違禁物等4罪,案件原今在粉嶺裁判法院判刑,但裁判官閱畢感化報告後,決定將案再押後至12月18日為被告索取戒毒所報告始量刑。期間被告須還柙看管。

被告馬道宸被控於本年4月8日,在羅湖管制站海關入境大堂管有一顆含昔多芬的藥物、小量冰毒,以及適用於及擬用作於吸服危險藥物的器具,即玻璃管和膠樽等物品。馬另被指管有238支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申報他的行李內藏有上述的未完稅香煙。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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