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屍案】陪審團退庭商議無結果 法官宣布明早9時半再續

2019-12-12 21:14

3名被告劉錫豪(左)、曾祥欣(中)及張善恒。 資料圖片
3名被告劉錫豪(左)、曾祥欣(中)及張善恒。 資料圖片

2016年荃灣工廈石棺藏屍案今在高等法院續審,經過連日審訊,法官李瀚良今完成引導陪審團。4男3女陪審團於下午1時20分退庭商議。

李官引導陪審團提出,法醫未能查證出死者之死因,惟死因屬謀殺案之重要控罪元素,陪審團要小心考慮案中證據,思考死者是否因吸入過量二氯甲烷、即類似哥羅芳之成份致死,抑或是未有吸入致死量的二氯甲烷,但加外其他因素,諸如窒息、刀傷而死亡。

另外,若陪審團認為3被告夥同犯案,且有意圖致死者身體受嚴重傷害或死亡,即可裁定3人謀殺罪成。但若他們均沒有意圖殺死或令死者受重傷,則可裁定為誤殺。

如果陪審團認為3人沒有夥同犯案,則要小心考慮是否接納他們為自己開脫的理由及證供,依類可裁定他們的罪名為謀殺、誤殺、或是無罪。而由於阿T被指曾向死者注射酒精,可考慮裁定其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或襲擊致身體造成傷害;若接納他為被逼注射,則可裁定罪脫。

陪審團於下午6時30分提出問題,提問首被告阿T是否曾承認早於事發前,已知悉哥羅芳等物質會令到他人失去意識及有機會死亡。法官李瀚良則回應,他在覆述證供時曾提及,被告於2016年2月初已知悉哥羅芳會令人昏迷或可能引致他人死亡。

陪審團退庭7小時後仍未有結論,李官於晚上8時許宣佈休庭,陪審團將於明早9時半再續商議。

3被告依次為曾祥欣(阿T)、劉錫豪(阿豪)及張善恒(阿K),3人被控於2016年3月4日在荃灣灰窰角街DAN6工廈單位內,謀殺男子張萬里(阿J)。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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