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呃3500元交津 康文署文書助理遭廉署起訴
2019-12-27 15:15
廉政公署今日落案起訴一名康文署文書助理,控告他涉嫌提供虛假住址以詐騙康文署向他發放交通津貼共逾3500元。
44歲的區志宏被控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將於下星期二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於案發時為康文署文書助理,駐守位於大嶼山的梅窩游泳池,該處屬「指定辦事處」。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8年4月24日至12月21日期間,在五份申請補助交通津貼表格中提供虛假資料,指一個位於灣仔的地址為其住址,以及他曾往返該地址及梅窩游泳池的辦事處,並為該些行程支付交通費。
被告涉嫌遞交該五份表格作為他申請補助交通津貼的證明文件,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康文署批核其補助交通津貼申請,及向他支付合共逾3500元,導致他獲得利益及康文署蒙受不利。
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派駐到「指定辦事處」工作而非在該區域居住的人員,則合資格申請補助交通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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