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踭起腳襲兩記者認罪候判 六旬婦庭外遭拍攝大鬧「假記者」
2020-01-03 17:26
一名六旬家庭主婦於去年6月30參加「撐警集會」後,在途經立法會時,指罵身處立法會內的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並襲擊2名記者。她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2項普通襲擊。裁判官林子勤認為案情有相當嚴重性,將案件押到本月23日判刑,以索取感化報告。被告離開法院時,低聲罵在場記者:「有咩好影啫痴線 ,神經病,成班假記者,黑記!」
被告鄭麗芳被控在2019年6月30日,在香港中環添美道立綜合大樓公眾入口外,襲擊香港01記者陳淑霞及大公報記者周峻峰。案情指,當日鄭麗方與其他群眾在立法會外聚集,隔著玻璃指罵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多家傳媒上前採訪。期間鄭麗方用手3次拍打周姓記者的鏡頭,另一記者出聲喝止,有人捉住被告的手,女被告即以右手肘襲擊周。陳姓記者欲以手機拍攝被告,遭被告踢其左腿。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因怒憤而犯事。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為家庭主婦,與丈夫同住,身家清白,並一直奉公守法。她在犯事後已感到後悔,並且承諾日後將會控制好自己情緒,不會再於集會時與他人起衝突。被告又表示,自己有一位將分娩的女兒,及一歲半的孫兒需要照顧,希望在等候判刑期間保釋外出,獲裁判官批准。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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