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政府刊憲列不明肺炎為須呈報疾病 可強制隔離

2020-01-08 09:40

武漢出現不明肺炎疫情,本港亦嚴陣以待,食物及衞生局今日刊憲,將「嚴重新型傳染性病原體呼吸系統病」列為須呈報的法定傳染病,今日凌晨起生效,涉事病人若拒絕接受隔離或治療,將會面臨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

港府亦進一步加強港口防疫,派員在西九龍高鐵站,以手提式紅外綫體溫儀為武漢來港人士量度體溫;有航空公司亦通知往返武漢的機艙服務員在航班上可佩戴口罩,而兩大主題公園亦加強清潔及消毒園區。

醫管局公布昨日再新增至少10名從武漢返港,並出現發燒、呼吸道感染或肺炎徵狀的個案,全部人情況穩定。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昨表示,昨已增至30宗相關懷疑個案,其中13人已出院,17人留醫。特首林鄭月娥昨表示,政府會提高戒備,而本港現時未出現一宗同武漢相關的嚴重肺炎個案。

陳肇始表示,當局以先訂立後審議形式,全速修訂《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五百九十九章),除了現時已納入列表的沙士、中東呼吸綜合症等,現時將「嚴重新型傳染性病原體呼吸系統病」納入為法定須呈報的傳染病。

衞生防護中心昨日已經去信全港醫生,將個案列為三類,首類為懷疑個案,當病人出現發燒或肺炎等病徵,病發前十四天內又到過武漢市,需要向中心通報;疑似個案除有上述需呈報準則,同時要確診肺炎,並到過武漢華南海鮮城批發市場或與此市場不明肺炎病人接觸者;至於內地衞生當局仍在調查病原體,所以未有界定確診個案。

衞生防護中心總監黃加慶表示,修例後衞生署有法定權力處理有關患者,若他們不合作拒絕隔離等即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五千元及監禁半年。衞生署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出武漢不明肺炎由新型病原體引致,可能對公共衞生造成重大影響,有機會發展成疫症,暫未能排除人傳人可能,修例對本港有效預防及控制傳染病非常重要。

條例亦授權當局禁止懷疑患者離開香港,並授權當局在入境口岸為旅客量度體溫。當局預期公眾和醫護人員歡迎有關建議,實施建議可提高本港加強監測疾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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