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機場清潔工帶伸縮棍登山杖返工 認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2020-01-15 12:28

20歲前機場清潔工聲稱爲於去年9月屯門「光復屯門公園」遊行中自衛,故帶同伸縮棍、登山杖及防毒面罩等物品上班,惟於機場員工通道接受安檢時遭搜獲。涉案男子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裁判官考慮到被告無案底、年紀尚輕,終決定索取感化、社會服務令、勞教中心等一系列報告後始量刑,被告須還押看管至下月4日。

辯方律師求情時透露,被告王兆康(20歲)由母親獨自扶養,他於困難的環境下未有誤入歧途,完成中三課程後就讀職訓局課程。事後王感到相當後悔,於是親撰求情信紀錄自己的心路歷程,兩位友人亦撰寫信件予法庭,形容王爲人踏實。辯方指被告過往無刑事定罪紀錄,現時坦白承認罪行,節省法庭時間,冀判非監禁刑罰。

現職餐廳侍應的王被控於去年9月21日,在機場1號大堂5樓職員通道(北面)保安檢查區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枝伸縮棍及登山杖。

案情指,王於當日早上帶著涉案物品上班,惟經過機場員工通道接受安檢時被揭發,警方遂到場拘捕他。錄影會面下,他稱打算下班後到屯門抗爭,惟害怕被黑社會或「對家」襲擊,故帶同伸縮棍及行山杖防身。王指,伸縮棍是在街上拾獲;行山杖則是自購,兩件物品均從未被使用。經政府化驗所檢測後,伸縮棍長23厘米、延伸後約63厘米,內裡有可伸縮金屬管,外面則是防滑手柄。

法庭記者: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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