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新界北打擊電動車 女子涉無牌駕駛等罪被捕

2020-02-13 17:53

警方檢獲的電動單車。 警方提供
警方檢獲的電動單車。 警方提供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人員今日(13日)下午約12時45分進行打擊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行動,在屯門新合里發現一名46歲姓謝本地女子駕駛一輛懷疑電動單車,於是上前截查。經初步調查,該名女子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無牌駕駛丶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及沒有遵從道路標記被捕。

被捕女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3月中旬向警方報到。有關的電動單車已被送往車輛扣留中心作進一步檢查。

警方提醒市民,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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