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司法機構下周一、三、五及六有指定法院處理案件
2020-02-13 22:46
司法機構今日宣布,因應公共衞生考慮,原訂由二月十七日(星期一)至二月二十三日(星期日)於法院/審裁處進行的所有聆訊一般將延期至另行通知的日期。
在此期間,雖然聆訊一般將會延期,但法庭仍會繼續處理緊急和必要的聆訊、包括新羈押案件、緊急和必要的刑事事宜包括保釋相關及判刑聆訊、以及其他向法庭提交的緊急申請。
本報得悉,司法機構將於下周一、三、五及六會有指定的裁判法院處理一些新舊案件,安排如下:
星期一17/2 屯門裁判法院
星期三19/2 西九龍裁判法院
星期五 21/2 觀塘裁判法院
星期六 22/2 東區、九城及沙田裁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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