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聾啞男上訴推翻非禮親女罪 官:8歲女無可能蠱惑兩次誣衊父親
2020-02-26 12:26
37歲已婚聾啞男涉嫌3年前在家中非禮三名年齡介乎6至11歲的子女和傷害內地妻子,被控非禮和普通襲擊等6罪受審,他去年在區域法院就單次觸摸8歲女兒私處的行為,被裁定一項非禮罪以及一項普通襲擊罪成,判囚9月和罰款3000元。聾啞男不服裁決,今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要求推翻非禮定罪,法官採納原審法官的觀察,指8歲事主無可能蠱惑到先後在電話訊息和庭上作供時撒謊誣告父親,並裁定定罪穩妥。
代號MHL的被告申請上訴時,提出自己屬聾啞人士,故需要透過拍打行為獲得對方注意,觸摸到女兒私處只是一場意外,他又指事主可能是在妻子影響下作供。惟法官反駁,事主被非禮後立即透過電話訊息向二姑姐告發父親,事後亦有份出庭頂證父親,相信一名當時年僅8歲的女兒無可能蠱惑到先後兩次誣衊父親。至於另一項普通襲擊罪,被告沒有上訴申請。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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