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書教避法律陷阱 檢控官疑利益衝突

2020-03-18 07:33

《一讀就懂!孩子必須知的法律常識》一書在去年九月出版。
《一讀就懂!孩子必須知的法律常識》一書在去年九月出版。

於去年九月出版的《一讀就懂!孩子必須知的法律常識》一書,內容主要教導年介十至十五歲少年,如何「避開法律陷阱,了解人權保障」,該書面世已有半年,近日在法律界及警隊瘋傳中,而惹起關注是該書的作者之一,竟是律政司刑事檢控科的檢控官翁達揚,雖然翁事前已取得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的出書批准,但翁剛剛被調往專責處理在過去反修例示威而成立的「公眾秩序活動及電腦網絡罪行」特別組的檢控工作,令外界有感他這本書一方面提醒少年在遊行示威被警方拘捕後的權利,另一方面又負責給予警方就被捕疑犯應否提出檢控的法律意見,疑存在利益衝突。記者:徐曉伊

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回應《星島日報》查詢時稱,「這似乎很奇怪,尤其翁達揚目前在刑事檢控科的職責;律政司或刑事檢控專員為何會允許他寫這種書,在批准對方出書前,律政司司長或刑事檢控專員是否還需要考慮他撰寫的內容是否涉及任何利益衝突,以及他是否以任何方式損害了他在刑事檢控科的職責呢」。

該書內容共有十一章節,教導少年如何學會避開法律陷阱,培養人權保障意識,做個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該書內容共有十一章節,教導少年如何學會避開法律陷阱,培養人權保障意識,做個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作者在文中指執法人員須有「合理懷疑」,才可合法拘捕疑人,疑犯亦擁有「緘默權」。
作者在文中指執法人員須有「合理懷疑」,才可合法拘捕疑人,疑犯亦擁有「緘默權」。

律政司發言人回覆稱,翁達揚在合作著書前已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向刑事檢控專員(作為部門首長)申請擔任外間工作,並獲刑事檢控專員批准。批准的附帶條件一般包括:其外間工作必須在辦公時間以外進行、不會影響正常工作、其外間工作不會(和看來不會)與他本身的政府僱員職務有衝突、其外間工作不會令政府感到尷尬,以及不會使用政府資源。如果發現任何人有違規行為,律政司必定會嚴肅跟進,絕對不會容忍。

律政司:著書已獲批准

「作為檢控人員,他們須確保以個人身分所發表的意見,無礙他們以專業、不偏不倚的態度執行職務。就法律事宜而言,政府的律師應保持獨立及公正,尤其日後有機會處理相關的案件。為免外界有可能對相關檢控人員因其著作而產生他未能不偏不倚地履行職務的觀感,因此有關人員不會處理涉及公眾秩序活動的案件。就有檢控人員的著作而引起的相關事宜,律政司十分重視,並會按照內部既定程序嚴肅處理」。

作者簡介未提及現職

《一讀就懂!孩子必須知的法律常識》一書,由私人執業女大律師梅碧思及翁達揚著作,但翁達揚在作者簡介中僅披露曾任職多個執法部門,完全未有提及自己現為律政司刑事檢控科的檢控官。另外,翁達揚為著作寫序中,曾提及此書是獻給香港的年輕人,並指年輕人的堅持、熱誠和良知是香港人的希望,最後寫有「香港人,加油!」字句。有法律界人士質疑一四年佔中,一六年的旺暴,以及去年中因反修例引發連串的暴力示威事件,翁達揚與私人執業大狀合著專為少年講解法律知識的書籍,是否與他在刑事檢控科的職位及工作性質存有莫大的衝突,尤其當警方將示威疑犯的調查報告交給他審閱或尋求法律專業意見時,會令人感到公義是否在人前得以彰顯。

翁達揚在作者簡介中僅披露曾任職多個執法部門。
翁達揚在作者簡介中僅披露曾任職多個執法部門。

據悉,翁達揚原為裁判法院的檢控主任,後來繼續進修,取得大律師資格,成功考入刑事檢控科的檢控官一職,並於近月調往因應反修例風波引發罪案而特別成立的「公眾秩序活動及電腦網絡罪行組」,該組由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徐淑儀擔任主管,旗下有兩名高級檢控官及四至五名檢控官,而翁達揚為其中成員。

該書內容共有十一章節,教導少年如何學會避開法律陷阱,培養人權保障意識,做個知法守法的好公民。而書中尾部分特別附加的「公民社會人權保障」章節,當中分為六個題目,分別為「和平示威的法律保障」,「合法拘捕」,「查閱身分證」,「搜查個人物品及搜身」,「在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及「入屋搜查」。作者在文中引述終審法院的案例及相關法例等。

作者在書中說明在香港,無年齡,性別和種族之分,所有人都有遊行集會,和平示威的自由權利,更引述終院就法輪功的案例中,強調大家擁有可以自由表達一些可能會令某些人不悅,或衝擊或抨擊某些當權人士的意見。而執法人員須有「合理懷疑」,才可合法拘捕疑人,疑犯亦擁有「緘默權」,除非警方向法庭取得搜查令等,否則疑犯無責任解除手機電話密碼。


原文刊於《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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