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事件】教大生要求交CCTV片 官下令港鐵7日內披露
2020-03-18 17:17
教育大學學生會長梁耀霆在831太子站衝突中被捕釋放後透過律師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港鐵披露太子站及荔枝角站831當晚的閉路電視片段,以助831受害人蒐證進行申索。案件今午在高等法院頒布判詞,周家明法官下令港鐵需在7日內披露8月31日晚上10時45分至翌日凌晨1時30分在太子站的閉路電視片段,及9月1日凌晨1時25分至二時在荔枝角站的閉路電視片段。
教育大學學生會長梁耀霆在831太子站衝突中被捕釋放後透過律師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港鐵披露太子站及荔枝角站831當晚的閉路電視片段,以助831受害人蒐證進行申索。案件今午在高等法院頒布判詞,周家明法官下令港鐵需在7日內披露8月31日晚上10時40分至翌日凌晨1時30分在太子站的閉路電視片段,及9月1日凌晨1時25分至凌晨2時在荔枝角站的閉路電視片段。
案件原訂於3月9日進行審訊,但礙於新冠肺炎的影響而改為雙方提交書面陳詞,而周家明法官則於是日發布書面判決。周家明法官除了下令港鐵需在7日內披露8月31日晚上10時45分至翌日凌晨1時30分在太子站的閉路電視片段,及9月1日凌晨1時25分至2時在荔枝角站的閉路電視片段,亦下令指除非法庭另外頒令,否則申請方只能在處理控告警方濫用職權對梁非法禁錮、毆打、非法逮捕的法律訴訟程序時使用涉案的閉路電視片段。申請方指身為第三方的港鐵在聆訊表現出完全敵對角色,又特意聘僱資深大狀以致完全不成比例的訟費對比,周官經考慮後下令申請方只需支付案中首階段近50萬元的訟費,餘下的近100萬元訟費則毋須支付。
周官在判詞中指目前具信服力的證據顯示出831當晚曾發生侵權及不法活動,周官認為梁耀霆所申請的閉路電視片段能為他日後提出民事訴訟帶來意義重大的證據,來指證警方當晚曾非法毆打、逮捕、禁錮他。雖然代表港鐵一方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指,港鐵在831事件中僅是微不足道的「目擊證人」,但周官指831事件正正是在港鐵範圍發生,警察當晚從已停止運作的扶手電梯衝入月台,可見港鐵報案要求警方支援又控制著扶手電梯的運作。而且港鐵亦曾安排列車服務讓警方在包括梁耀霆在內的被捕乘客,從太子站乘搭列車帶到荔枝角站。
周官指梁耀霆向港鐵申請披露閉路電視片段時,港鐵則指警方取得搜查令以獲得去年8月31日晚上10時15分至晚上11時59分在太子站的閉路電視片段,但梁耀霆向警方申請披露相關片段時,警方拒絕並要求梁申請港鐵向第三方披露令,可見港鐵與警方在事件上互相推諉。周官考慮到警方以搜查令所取得的閉路電視片段比梁申請得少,在平衝各方利益衝突後決定批准此申索前的證據披露。
梁耀霆在庭外表示,現階段不能向公眾公開有關片段,會與律師團隊仔細研究片段內容,再準備下一步行動,包括向警務處作出民事訴訟,包括向警方就令他的手部受傷作出賠償。梁耀霆認為今次是「小勝」,指雖然本港法治在過去大半年深受挑戰,但港人應該仍抱有希望。
法庭記者:劉曉曦
建立時間:14:43
更新時間: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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