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致光籲僱主獎勵放假留家休息外傭
2020-04-05 14:53
本港目前有近40萬名外傭。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日在網誌中,呼籲僱主給願意假日留家工作的外傭作出補償,而假期留家休息的外傭也應得到獎勵。
羅致光提到,有外傭擔心,如果留在家中,會被要求工作而得不到真正休息,因此當局已多番提醒僱主,若不給予外傭休息日或在未得同意下而強迫外傭在休息日工作,屬於違法行為。
另有僱主表示很難說服外傭改於「閒日」(非周末的日子)放假;也有僱主表示他們的外傭樂意留在家中,雖然僱主完全沒有要求外傭工作,而自己下廚或叫外賣一起分享,但外傭仍主動在兩餐之後幫忙洗洗碗,於是很想給予外傭報酬,作為留家不外出的鼓勵。
羅致光指出,雖然《僱傭條例》容許僱員包括外傭在自願情況下在休息日替僱主工作,但從勞工政策的角度而言,政府一向不鼓勵這樣做。然而,在抗疫關鍵的非常時刻,有些外傭或許願意在休息日留在僱主家中工作,僱主當然應向外傭支付額外報酬,以作補償。但他必須明確指出,這僅是鑑於現時的特殊情況,不應視為先例或常態,而僱主與外傭亦需商討雙方同意的合適安排,維持良好的勞資關係。
至於遵從僱主建議留家而大部分時間休息者,他認為在這情況下,作為良好僱主,可以的話給予一些獎勵,亦有助勞資和諧。
另外,勞工處今日在外籍家庭傭工經常聚集的地方安排流動廣播,呼籲外傭遵守有關禁止於公眾地方群組聚集的規例。勞工處人員還向外傭派發單張,呼籲他們遵守有關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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