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16歲學生涉藏武器獲撤控 控方指證據不足

2020-04-09 15:12

控方今以證據不足為由,在東區裁判法院申請撤回控罪。 資料圖片
控方今以證據不足為由,在東區裁判法院申請撤回控罪。 資料圖片

16歲學生於1月參與中環遮打花園集會,期間遭警方截查並搜出面罩、護目鏡、手套等工具,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事隔3個月,控方今以證據不足為由,在東區裁判法院申請撤回控罪,辯方並無訟費申請。

控方表示,經調查後,並無在涉案的逾百小時閉路電視片段中發現被告,亦無法證明被告意圖使用涉案物品作非法用途,故撤回控罪。

被告梁啟鋒原被控於2020年1月19日,在金鐘樂禮街近金鐘地鐵站D出口,管有鎅刀、面罩、護目鏡、手套及雨傘,意圖將其用作非法用途。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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