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男生涉身懷噴漆白電油 押5月轉介區院答辯

2020-04-16 17:19

被告王瀚文。
被告王瀚文。

16歲男學生於去年11月2日港島衝突中被捕,並在他身上搜出噴漆、白電油等工具,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作非法用途罪。控方今在東區裁判法院呈交修定及新增控罪,男學生現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及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案件將押後到5月5日,以待轉介到區域法院進行答辯,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擔保。

控罪修定後,被告王瀚文被控於去年11月2日,在銅鑼灣利園山道及禮頓道附近的希慎道,與其他人士非法集結。以及在同日同地,管有3個玻璃樽、一罐噴漆及一個打火機,意圖損壞他人財產。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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