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恒大生涉警總外牆寫字 索待感化官報告5月判刑

2020-04-22 17:25

王愷銘(西裝者)。資料圖片
王愷銘(西裝者)。資料圖片

示威者在去年6月21日發起包圍警察總部,表達政治訴求,期間一名19歲香港恒生大學生用油漆在警總正門外牆寫上「condom」及「con」兩字,他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刑事毁壞罪。辯方求情時稱,被告塗污外牆只是想表達想法,但他已吸取教訓,明白到自己的手段並不正確,希望裁判官能判處罰款了事。惟何俊堯裁判官表示被告只是學生,罰款並不適合,故為他索取感化官報告,押後至5月20日判刑。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續保。被告另涉6月12日一宗非法集結案,案件將押後至6月17日再訊。

案情指,去年6月21日被告王愷銘與其他示威者包圍警總正門,被告當日身穿黃色雨衣、帶着透明眼罩、黃色頭盔、手套及面罩,從人群中行出來,並用白色油漆在外牆寫上「condom」及「con」,然後走回人群當中,過程被一段網上影片記錄下來。

警方經調查後,證實被告當日事發前後,均在灣仔駱克道一間7-11便利店,以八達通及銀行咭付款購物。亦在警總附近的閉路電視發現被告影蹤,遂鎖定被告身份,於7月18日登門拘捕。警方在被告的銀包內發現涉案八達通卡及銀行咭,亦在被告的房間內搜出案發當日身穿的衣物。

被告在警誡及錄影會面中,承認為諷刺警員用完即棄,而在警總外牆寫上「condom」一詞,但由於不夠顏料,故未能完成第二個「condom」字眼。控方表示,外牆的維修費用為港幣1200元。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並非壞少年,無案底記錄。他現正就讀香港恒生大學融合媒體及傳播科技學系,畢業後希望從事新聞工作,顯示他關心社會。

法庭記者:張旭珊

被告(黃色褲)在傘陣掩護下離開法院。張旭珊
被告(黃色褲)在傘陣掩護下離開法院。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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