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聲公」襲警罪成 區諾軒判140小時社服令

2020-04-24 16:19

區諾軒被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
區諾軒被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

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被指於去年7月「九龍大遊行」後,以「大聲公」敲打警盾,又被指「大聲公」的聲浪令到警察公共關係科警司高振邦耳部不適。經審訊後,區被裁定兩項襲警罪成,他今在九龍城法院被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區諾軒在庭外表示,已就定罪提出上訴。

被告區諾軒,現年32歲,2項襲警罪指他於去年7月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登打士街及咸美頓街交界,襲擊執行職務的警員關志豪及警司高振邦。

裁判官梁嘉琪判刑指,參考被告背景、辯方呈上的求情信、案例、案件性質、本案案情等因素,社服令報告內容指,被告會見感化官態度合作,對自己行為感到悔咎,考慮到被告初犯,納報告建議的中長度社服令時數,判處140小時社服令。

辯方資深大律師今引述社會服務令報告內容,指報告評價正面,感化官建議判處81至160小時社服令,被告亦願意履行社會服務令。辯方強調,被告犯案的出發點及實際行為與一般刑事案件不同,當日他只為得到警方注意,以履行議員的責任,望可成為橋樑淡化事件。而雖然他未能達成目的,但其目標非要傷害警員,警員亦無實際傷害。

辯方續指,被告重犯及再犯機會近乎零,他已非立法會議員,經此一役知道使用「大聲公」的限制。被告已準備到日本修讀博士學位,將在9月開學,希望法庭判處較短的社服令時數,好讓早日到日進修,增廣知識,學成回港以不同形式服務香港社會。


法庭記者:陳楚琨

建立時間14:25
更新時間16:19

區諾軒被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
區諾軒被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
庭外有人聲援區諾軒。
庭外有人聲援區諾軒。

區諾軒被裁定兩項罪成,判社會服務令。
區諾軒被裁定兩項罪成,判社會服務令。
警司高振邦。 資料圖片
警司高振邦。 資料圖片

主審裁判官梁嘉琪。
主審裁判官梁嘉琪。
區諾軒離開法院。
區諾軒離開法院。
區諾軒離開法院。
區諾軒離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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