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衝突】3男涉藏伸縮棍等認罪還柙候判 1被告因壓力自殺出院應訊
2020-04-24 16:40
721事件後一週,3名年輕男子被捕,今於粉嶺裁判法院分別承認在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仿製火器罪,其中一名銷售顧問因本案承受極大心理壓力,上周五曾服用安眠藥自殺,昨日方獲醫生批准出院應訊。裁判官聽取辯方求情陳詞後,下令索取背景、勞教所、更生中心等一系列報告後判刑,其間各被告須還柙。
辯方大律師石書銘等人求情時指,3名被告事後坦承認罪,感到後悔,均曾還柙11天,嘗到失去自由的滋味,同時積極參與義工服務。辯方強調涉案鐳射筆非致命,更非針對警方、丫叉及鐵珠非用作傷害他人,加上3人被截查時不是身處衝突現場,同樣無證據顯示他們參與示威,冀法庭給予機會改過。
任職銷售顧問的翁偉成(25歲)、任職文員的朱梓雲(23歲)、任職廚師的朱俊愷(18歲),各被控在去年7月27日在元朗朗樂路分別攜有一支伸縮棍;一支丫叉、一袋鐵珠、一把摺合式萬用刀;一把氣槍連充氣罐、一個已上膛彈匣、兩個未上膛彈匣、一包BB彈。
法庭記者: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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