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牙醫認無牌行醫及管有抗生素藥物 判緩刑及罰1000元

2020-04-28 12:30

被告何康強。
被告何康強。

曾在內地執業的七旬牙醫,早年來港後一直偷偷在港執業。警方去年初接獲投訴,於是上門「放蛇」睇牙,並拘捕涉案牙醫,另又在其家中搜出受《抗生素條例》下管制的藥物。牙醫今在西九龍法院承認無牌行醫及管有《抗生素條例》適用物質2罪。求情稱自己僅有牙醫此唯一技能,又透露因需照顧不幸腦中風的兒子才會冒險行醫。

控方透露72歲被告何康強有4項相同案底,但最後一次已是1984年發生。裁判官劉綺雲判刑指,被告雖有多項同類案底,但已是多年前發生,亦接納被告本身有任牙醫的技能而犯案,就無牌行醫罪判監3個月,緩刑兩年,另就管有抗生素注射疫判罰款1000元。

案情指,去年1月警方接獲有人無牌行醫投訴,調查後確定案發地址確有人執業,並確定執業者不是註冊醫生或牙醫。至5月14日早上10時許,警方派員假扮病人,表示右邊口腔有牙齒痛楚,要求被告提供治療。當被告準備檢驗時警員表露身份,其他警員攜搜查令入內,並檢獲大量用作牙科治療的物品,以及寫有「牙科醫生何康強」的門牌。被告警誡下認罪,並稱「我年紀大,做唔到其他工作,收少少錢幫街坊、熟人整牙同補牙」,而該些抗生素則用於治療自己的牙周病。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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