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輝報住清水灣牌照屋涉改建 西貢地政處:如違規會跟進

2020-04-30 09:33

陶輝報住清水灣牌照屋涉改建。資料圖片
陶輝報住清水灣牌照屋涉改建。資料圖片

報道指,助理警務處長陶輝(Rupert Dover)申報位於清水灣碧水新村的單號屋,涉嫌改建及涉非法租用牌照屋,違反牌照條件。地政總署表示,西貢地政處會在視察後,視乎是否有違規,採取適當跟進或執管行動。

陶輝昨晚上返回寓所時回應,該屋為其妻一名姓劉親友給他們居住,該姓劉的親友多年前批准他們為牌照屋進行翻新工程及居住。陶輝稱,他合資格申請警隊津貼房屋資助,惟他從來沒有申請任何相關資助。他又表示,如果地政總署就該屋有任何指示,他樂意遵守。

報道指,陶輝2018年與另外兩人創辦私人公司「Voltage Stabilisers International(HK)Limited」,持股60%,並報住清水灣碧水新村單號屋,該「牌照屋」按法例登記人不能更換,亦不可轉租及轉售,只能由直系親屬繼承牌照。而陶輝與劉姓登記屋主無直屬關係,被質疑嫌非法租用該牌照屋。陶輝指,Voltage Stabilisers International (HK) Limited沒有進行任何貿易,沒有接過任何訂單,他打算退休才經營該公司。

地政總署表示,碧水新村1號位於政府土地牌照範圍,可建不高於5.18米的兩層建築物,每層建築物面積不多於37.2平方米。署方指,根據現行政策,政府土地牌照規定牌照持有人,不准轉讓或出租有關構築物,如有違反,地政總署會向牌照持有人採取執管行動。署方續指,由於牌照持有人資料屬個人資料,無法提供相關資料。

警方回覆指,警務人員可自由進行任何私人投資,但必須嚴格遵守相關的規定及指引,包括《公務員事務規例》、警務處處長發出的通令等,避免任何實際或潛在的利益衝突,及讓投資風險超出經濟負擔能力。警方表示,如有個別警務人員涉嫌違法或違紀,警隊會按既定機制公平公正調查及積極跟進,不會偏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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