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衝突】清潔工涉阻差辦公 辯方指被告姿勢無妨礙警追截少年

2020-05-12 12:21

被告何永隆。
被告何永隆。

警方防暴隊警長去年8月要求一名少年出示身分證期間,遭一名男清潔工阻擋,導致少年趁機逃去,清潔工否認一項阻差辦公罪,審訊今續,辯方質疑警長當時沒有合理理由截查圍觀人士,而清潔工的姿勢或地點並不妨礙警長追截該少年。

防暴隊警長馮耀彤,去年8月5日晚上負責守欽州街警方防線,當時附近有大量圍觀人士,離非法集結的示威者仍有一段距離,小隊督察曾開咪呼籲市民離開,馮承認呼籲中未有提及非法集結。馮澄清警方執法對象並不一定是非法集結人士,而是取決於對方的行為表現。

馮早前聲稱當晚曾出現一名少年,以粗言穢語辱罵警察。少年當時跟其餘圍觀人士身處一個極嘈雜的環境,辯方質疑馮當時根本沒有開聲要求截查少年或要求他出示身分證,又或者因為環境嘈吵導致少年沒法接收訊息。

辯方留意到馮與被告推撞時,少年是從反方向逃去,故此就算被告姿勢上有阻撓,但不阻礙警長追截少年。馮澄清,當他宣布被告干犯阻差辦公被告已完成他阻礙的動作,至於放棄追上少年,是因為拘捕被告已變得更為優先。

49歲何永隆否認,8月5日於深水埗欽州街與長沙灣道交界阻礙獲合法授權執行公務的公職人員、即警長馮耀彤執行公務。

法庭記者:蕭文軒

證人馮耀彤。
證人馮耀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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