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警方指曾4次使用新屋嶺 處理182名被捕人士
2020-05-26 12:16
去年警方為處理被捕的大量示威者,曾將他們送往新屋嶺扣留中心,惹來坊間不少揣測及網上失實謠言。警方表示,新屋嶺扣留中心不會再開放處理反修例事件的被捕人士。
警方今早安排傳媒參觀新屋嶺扣留中心,指去年6月後考慮啟用中心,當中有3個考量點,第1是被捕人士數目眾多,當時全港示威和衝突持續不斷,警隊拘捕人數有時超過100人;第2是考慮到其他警署運作非常繁忙,是否足夠處理被捕人士;第3是當時很多警署受襲擊和嚴重破壞。警方為盡快進行初步調查,去年8月5日至9月2日的反修例示威期間,新屋嶺扣留中心運作過4次,先後處理182人。警方指,當時最高峰只用作扣留75人,低於中心可容200人的最高量,相信有適當空間讓被捕人士休息。
監警會報告就新屋嶺扣留中心提供建議,邊界警區指揮官馮少蘭表示,警方接受監警會報告的部分建議,會與保安局專責小組檢討扣留中心設施,將在中心內羈留倉的走廊位置,加裝閉路電視。警方指,為了加強內部保安、警員和被捕人士安全,已加裝了8部閉路電視,當中5部是通往羈留室,另加裝一部固網電話、改善上網系統、加設等候空間。
警方又指,被安排到新屋嶺的被捕人士,享有包括會見律師和親友等基本權利。警方當時派出了100至200名警員到新屋嶺參與案件調查及進行中心對內外溝通,包括處理臨時羈留程序、案件調查、對外和對內溝通,以及扣留中心的外圍保安。馮少蘭表示,就新屋嶺扣留中心,警方目前收到兩項投訴,其中一宗有3名律師指出,未能及時跟被捕人會見,另一宗結果未能證實。另外至今無收到被羈留人士提出投訴。
警方強調,在完成初步羈留程序後,有容許被捕人士會見律師,亦無阻撓他們看醫生接受治療。
監警會報告指8月11日當晚很多被捕人士要求看醫生,警方指紀錄是有30名,由於大量人數需要作出安排,當日的安排首先根據被捕人士所講的傷勢。而警員有接受過急救訓練,會觀察和評估,然後立即經總區指揮和控制中心叫白車,但由於傷者多,故要作出分流,如大型嚴重交通事故相同,先處理嚴重傷者,傷勢較輕者安排到醫院時間較後。因突然有大量被捕人士要求送院,已盡量作出較為穩妥安排。
警方又指,當日要處理53名被捕人士,好短時間過來,但亦要保障被捕人士權利,作出一個初步羈留程序,值日官要問被捕人士是否得知被捕原因和需要求醫、見律師,亦要搜身,看身上有否證據或物件可作自我傷害,之後才可安排見律師。當日同一時間發生,律師來到後要求見面,但警方在會見室,所以在律師和被捕人士同意下,安排使用在行政樓的辦公室和多用途室,並以屏風作阻隔,令他們在有私人空間的情況下,盡量保障被捕人士見律師的權益。
警方又指,中心有電腦系統,但由於需要處理大量人士,因此決定以簿冊形式作人手記錄,承認當中有不完善的地方。
警方指新屋嶺由打鼓嶺分區管轄,無論設施、整體保安和對被羈留人士的權利、私隱和安全的關顧和一般羈留設施相約,符合保障人權的基本要求,現時主要用途是處理和羈留內地非法入境者。
70年代,警隊拘捕很多非法入境者,當時邊界警區不足以容納大量非法入境者,於是在1979年成立新屋嶺扣留中心,用途維持至今。中心24小時運作,由一名警署警長管轄,有多名警長和警員管理和處理被羈留人士。
警方指羈留中心總共有4個羈留倉,共16個羈留室,均依照羈留室的面積,再決定每個倉的容納人數。一般情況下大概200人,緊急情況如有大量被捕人士,才會相應提升承載能力,務求令被捕人士在羈留時有適當空間可作休息。與警署羈留設施有少許不同,警方指扣留中心的好處是可以同一時間承載更多羈留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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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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