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質疑兼屬「特區及國家公務員」 講法無所適從
2020-06-07 22:22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公務員是香港特區政府的公務人員,同樣是「國家的公務員」,執行職務時要考慮此兩重身份,而公務員要政治中立,意思是如何執行好政府政策。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表示,公務員只希望服務香港市民及政府,過往未聽過、亦不理解有關稱號,但政治上的稱號影響不大,因為香港是中國的附屬地區,當局要改變公務員稱號亦無辦法。
不過他關注公務員體制會否要轉變整個服務條件,將內地公務員制度適用於香港,若涉及修訂現有的《公務員條例》,擔心令公務員無所適從,希望局方清楚交代。
曾參與反修例抗議行動的新公務員工會主席顏武周表示,過去無聽過相關說法,《基本法》99條列明公務員效忠的是香港特區政府,而非中央政府。他希望交代有關說法是引用哪一份文件,又關注公務員若有雙重身份,當兩個身份有衝突時應該如何處理。
他認為,根據局方說法,公務員成為國家體制一部分,局方應解釋此說法有否違反一國兩制。
聶德權指出,在一國兩制下,香港特區政府公務員同樣是「國家公務人員的一員」,涉及兩重身份,在執行職務及思考問題時要考慮此兩重身份。去年修例風波以來,逾40名公務員涉非法公眾活動被捕。聶德權強調,公務員必須盡忠職守、政治中立,向在任行政長官及特區政府忠誠,公務員公開反對政府絕不能接受,局方會按機制處理違規人員。政府內部正研究公務員是否需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冀現屆政府任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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