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有被捕人棄保潛途 律政司:會考慮向法庭提出禁止離港條件

2020-06-11 21:38

律政司指會慎重考慮日後處理申請保釋聆訊時,向法庭提出禁止被控人離開香港的條件。資料圖片
律政司指會慎重考慮日後處理申請保釋聆訊時,向法庭提出禁止被控人離開香港的條件。資料圖片

修例風波至今一周年,約2000人被檢控上庭,而推出「港區國安法」後有被捕者棄保潛逃,律政司發言人回覆指,基於近期有被控人潛逃,律政司會慎重考慮在日後處理申請保釋的聆訊時,向法庭提出禁止被控人離開香港的條件,亦不排除向法庭申請覆核已獲保釋的被控人的條件。

律政司又指,根據香港法例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被控人有權獲准保釋候審,除非法庭覺得有實質理由相信被控人會不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在保釋期間犯罪或干擾證人或破壞或妨礙司法公正。 

一般而言,控方會徵詢執法機關的意見,若認為被控人可能棄保潛逃、妨礙司法公正或再犯同樣罪行等原因,根據案情,控方可向法庭反對保釋。

根據司法網頁資料顯示、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將於明早10時30分再次向高院法官李運騰提出離境要求。

另外,消息指「香港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本月4日起沒有按時到警署報到,並於日前逃往荷蘭。而律政司決定加控涉及7.1闖入立法會大樓的12名被告暴動罪後,案件昨在東區法院提訊,一名22歲學生棄保,被裁判官下令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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