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管理服務公司前高層涉貪污及詐騙服務費 被廉署起訴

2020-06-17 17:35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飛機管理服務公司時任暫代首席運營官,控告他涉嫌貪污,涉款約130萬港元及串謀提交虛假發票以詐騙約170萬港元服務費。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被告將於星期五(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譚振峰,36歲,中一航空(香港)有限公司(中一航空)時任暫代首席運營官,被控8項罪名,即5項代理人接受利益;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及兩項串謀提供虛假資料。

5項貪污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7年5月19日至2018年6月28日期間,先後5次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從上述女商人接受5筆介乎約8200美元(即約6萬4千港元)至逾17萬5千港元,合共逾60萬港元的佣金,作為他為中一航空客戶聘用該女商人的服務的誘因或報酬。

另一項貪污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8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與該女商人一同串謀,使他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接受逾8萬7千美元(即逾68萬3千港元),作為他協助該女商人追討一名中一航空客戶欠下的未繳服務費的誘因或報酬。

被告另被控的一項串謀提供虛假資料罪名指被告涉嫌於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2月12日期間,與該女商人一同串謀,在提供資料結清支付予該女商人的款項時,為使他們自己或另一人獲益,或意圖使另一人遭受損失而不誠實地向中一航空交出12張由該女商人發出的發票,而他們知道該等發票在要項上是誤導、虛假或欺騙的,即看來是顯示她為中一航空的一名客戶招致總額逾14萬7千美元(即逾115萬港元)的服務費。

餘下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8年6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與該女商人一同串謀,以相同的欺詐手段向中一航空交出八張由她發出的發票,顯示該女商人看似為中一航空的一名客戶招致總額逾7萬2千美元(即逾56萬港元)的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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