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罷】21歲女涉管有黑色油漆表證成立 明結案陳詞不自辯

2020-06-23 14:16

由左至右:證人警員陳偉豪、馮永強及潘煒琦。
由左至右:證人警員陳偉豪、馮永強及潘煒琦。

網民於去年11月12日發動名為「破曉行動」的三罷示威,一名21歲女子當日早上在灣仔遭巡邏警員制服及拘捕,並檢獲一瓶內含汽油的黑色油漆,被控以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案件今日開審。裁判官聽畢控方證人證供,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將不自辯,辯方將在明天結案陳詞。

被告鄭欣雪被控於去年11月12日,於灣仔堅拿道西 24 號外管有410毫升黑色油漆,內含微量汽油。

控方傳召當日制服、拘捕及為被告搜身的警員作供,3人分別為高級警員陳偉豪、警員馮永強及女督察潘煒琦。

3名警員分別供稱,事發當日清晨,他們坐警車在灣仔一帶高調巡邏,防止三罷示威堵路生事。至早上近8時,車巡至鵝頸橋近霎西街附近時,發現6名穿深色衣服的示威者在馬路上,陳警員更指見到其中一人手持黃色物體,四圍張望,「懷疑佢地想堵路,向巴士唧機油等司機揸唔到車」,遂馬上與同僚下車處理。

6名示威者馬上調頭跑,陳形容他們跑得非常快「好似平時練100米咁」,終由馮警員制服了被告,在現場檢獲一瓶從被告身上跌出的黑色液體。潘督察之後在被告的衫袋及背囊搜出一對手套及打火機。

陳警員續稱,他當時思疑該黑色液體為汽油,直言「我都唔係蠢吓話,我又揸過車、入過油、有大偈牌,望到都估到啦」,但承認聞不到汽油味。他之後對被告作出拘捕及警誡。而化驗結果證實該液體為黑色油漆,內含微量汽油,被告身上搜出手套亦沾有相同物質。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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