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支聯會:犯罪定義模糊寬泛 予相關政府機關無上權力
2020-07-01 14:27
港區國安法昨晚生效,支聯會下午發聲明指,港區國安法對犯罪的定義模糊寬泛,並給予相關政府機關無上權力,並重申該會立場不變,仍會堅持五大綱領。
支聯會在聲明中表示,港區國安法對犯罪的定義模糊寬泛,並給予相關政府機關無上權力,又指該法例就像架在港人頸上的刀,直接威脅700萬香港人的自由,在香港實施恐懼管治。該會又指,部分條款是對香港法治和人權的踐踏,並舉例指,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不受司法覆核監督,等同凌駕一切法律限制。該會又質疑,港區國安法是以維護國家安全為名,打壓異己為實,並指所有不合作或抗爭行為都可能被任意升格為恐怖活動。該會重申,面對港區國安法,支聯會立場不變,仍會堅持五大綱領,抗衡一黨專政,並支持中國的民主運動,但指面對着日益嚴峻的風險,亦必須有應對策略,作好長期抗爭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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