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烈反對美國《香港自治法案》 特區政府:需要時採取反制措施
2020-07-04 00:20
特區政府對美國國會通過《香港自治法案》表示強烈反對,並稱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在需要時或會採取反制措施。
政府發言人敦促美國國會立即停止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事務。法案內容及所謂的「制裁」完全不能接受。法案及所謂的「制裁」只會損害港美之間的關係和共同利益。
發言人指,美國立法機關以人權、民主和自治為藉口,接連通過法案,針對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是公然違反國與國之間的義務和尊重。國家安全立法對任何國家而言都屬中央政府事權。特區政府對美國立法機關明顯持雙重標準的表現深表遺憾。
對於有美國國會議員表示通過法案是回應香港進行國家安全立法,政府發言人指是完全錯誤。強調國家安全屬中央事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頒布的《港區國安法》屬全國性法律,根據《基本法》第18條的有關規定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港區國安法》旨在防範、制止和懲治四類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針對極少數人,不會影響香港市民合法享有的基本權利和自由。
重申這次立法是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重要一步,為香港社會早日回復穩定作出必要和及時的決定。該法律不會影響香港的高度自治、司法獨立和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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