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女廣傳男友下體照判感化 官:你做一樣嘅嘢有咩資格怪人

2020-07-31 13:13

4人在屯門法院被判接受1年感化令;小圖為裁判官水佳麗。 資料圖片
4人在屯門法院被判接受1年感化令;小圖為裁判官水佳麗。 資料圖片

13歲女童經不起網上結識的16歲男友苦求,將多幀無容貌的裸照發送予對方,未料男方竟將裸照轉發送給友人,女童知悉後糾黨質問男友。期間少年遭圍毆,女童更「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脫去男友褲子拍照,再將下體照傳送給朋友。女童及其6名友人被捕,她與其中4人認罪,今日其中4人在屯門法院分被判1年至18個月感化。裁判官水佳麗亦向女童明言「你責怪個男仔,但係你同佢做嘅嘢一模一樣,有咩資格去責怪佢?」,亦望她日後勿再任性。

7名被告年齡介乎12至17歲,連同事件主角共5人認罪,其中4人今在屯門法院判刑。辯方引述4人的感化報告內容正面,事後已有深切反省,各被告親自撰寫的求情信亦表示知錯,決心改過;其中一已輟學、患有讀寫障礙的女被告則望可繼續讀書,懇請法庭判處理。而他們的家人、師長、社工及牧師等亦有撰寫求情信,認為他們本性不壞,只因誤交損友受朋輩影響而犯事,望法庭可從輕發落。

水官判刑前語重心長地向案中主角女童稱,她身為女子應要珍惜身體,應在事主向其索取裸照時思考,到底對方是真正喜歡她,或只是對女性身體有興趣。水官又稱父母離異等家庭因素對被告影響甚大,或會令她非常渴望戀愛感覺,但亦希望她日後要「帶眼識人」,亦明言「你責怪個男仔,但係你同佢做嘅嘢一模一樣,有咩資格去責怪佢?」,勸其勿任性而為,判接受1年感化令。

就另外2女1男被告,水官亦告誡其中一男一女被告勿再對黑社會朋友言聽計從,否則亦只會案底纍纍。水官又稱朋友雖重要,「但若然朋友叫你做埋啲唔好嘅嘢,要諗下自己有無帶眼識人」,望他們皆可珍惜自己,勿隨便結交朋友,反之只是傷害自己。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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