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問現任議員被DQ後可否延任 林鄭:視乎法律基礎

2020-07-31 19:23

楊岳橋(左)及郭榮鏗(右)等數名現任立法會議員亦被選舉主任DQ。資料圖片
楊岳橋(左)及郭榮鏗(右)等數名現任立法會議員亦被選舉主任DQ。資料圖片

政府宣布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押後立法會選舉,立法會選舉日期為明年9月5日。而12名民主派及本土抗爭派立法會選舉參選人昨日則接獲通知,被裁定提名無效,當中包括公民黨楊岳橋、郭家麒、郭榮鏗等數名現任立法會議員。

被問到數名現任立法會議員在提名期間被DQ,他們可否重返立法會時,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則指,常理而言,務實處理立法會真空期是將第6屆選舉延後一年。她又指,相關問題為假設性,目前未進入研究,又指港府是依法辦事的政府,需視乎法律基礎。

至於被問到被DQ者亦包括現任區議員,其區議員資格會否受影響時,她則指取決於區議會條例內,相關區議員是否有行為需採取行動。

另外,被問到為何已決定押後選舉,仍DQ參選人時,她則重申,政府為重視法治機構,每件工作亦按條例進行,押後選舉為特首的職責,她本人沒有理會選管會的工作。她續指,裁定參選人的資格為選舉主任的職責,選舉主任亦不會知道政府的行動,雙方的工作完全分開,亦為「平衡」的工作。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則補充指,選舉主任作出決定的時間點為參選人在參選時是否滿足要求。她又指,2021年為全新的立法會選舉,被DQ的參選人仍有機會重新報名,選舉主任亦會「再睇成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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