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圍毆16歲少年禁錮飛鵝山影裸照 11青年不准保釋

2020-08-07 13:08

11人被起訴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非法囚禁他人等罪,今被押解往觀塘法院提訊。 資料圖片
11人被起訴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非法囚禁他人等罪,今被押解往觀塘法院提訊。 資料圖片

兩名少年疑因「爭女」問題發生爭執,17歲少年及其黨羽涉嫌在觀塘圍毆一名16歲少年,再疑挾持對方上的士,前往飛鵝山禁錮施暴,又涉嫌以手機拍下少年裸照,10男1女及後被捕。11人被起訴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非法囚禁他人等罪,今被押解往觀塘法院提訊。各被告無須答辯,案件押後至9月18日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11名被告保釋申請被拒,須還柙看管。

裁判官杜浩成閱畢控方案情後,問及事主被人搶去手機「點解無搶劫罪?」,控方回應律政司仍考慮中,杜官則稱「好奇怪仲有咩好考慮」,但仍表示檢控方面最終仍交由律政司決定。

另控方原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0月,以向法庭申請手令查核所有被告的手機、及翻查現場閉路電視。惟杜官明言不贊成,又稱「案件太簡單」,押後2個月以查核手機內容屬「費時失事」,並批評此舉無疑是「over prosecution」,只允許將案件押後至9月,並要求屆時警方必須完成搜證,進入下一檢控程序。

11名被告介乎13至18歲,唯一女被告為14歲,11人被控2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指稱他們於本年8月4日在觀塘駿業街南達大廈地下後巷,及飛鵝山飛鵝花園外襲擊X。非法囚禁他人罪則指,他們同日在觀塘巧明街與創業街交界快餐店外非法囚禁X。其中6名男被告各被控一項促致未滿18歲的人製作色情物品罪,指稱他們同日在飛鵝山上述地址,促致年滿16歲的X製作色情物品,即1至6張儲存在其手提電話內展露男性生殖器官的照片,而X為物品中的色情描劃對象。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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