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肥產品「Fit Fit Day」含第1部毒藥 衞生署籲勿用

2020-08-13 16:08

衞生署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服用「Fit Fit Day」減肥產品。政府新聞處圖片
衞生署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服用「Fit Fit Day」減肥產品。政府新聞處圖片

衞生署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服用一款名為「Fit Fit Day」的減肥產品,因該產品被發現含有未標示及已禁用的西藥成分,服用後可能危害健康。

衞生署跟進市民投訴,透過一社交媒體平台購得上述產品樣本作化驗。政府化驗所的檢驗結果顯示,有關產品樣本含有《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下的第1部毒藥「西布曲明」、「氟西汀」及「奧利司他」。衞生署正繼續調查。

「西布曲明」曾用於抑壓食慾,由於該藥能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風險,因此自2010年11月起,含「西布曲明」的藥劑製品已被禁止在香港使用。「氟西汀」用以治療情緒病,可能引起幻覺及失眠。「奧利司他」則用於治療肥胖症,副作用包括急便、油便、排便次數增加、排便失禁、頭痛及腹痛,甚至可導致嚴重肝臟受損。

衞生署發言人強烈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成分不明或可疑的產品,亦不應服用來歷不明的產品。已購買上述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服用,如服用有關產品後感到不適,應尋求醫護人員的意見。發言人補充,要控制體重,市民應注意均衡飲食及做適量運動。在服用藥物以減低體重前,應先諮詢醫護人員的意見。衞生署藥物辦公室網頁已備有「有關肥胖問題及纖體產品的健康訊息」及「含未標示西藥成分減肥產品」資料,供市民詳閱。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有關產品交予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01室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銷毀。

根據《條例》,所有藥劑製品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合法於市面銷售。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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