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就業2.0】大型物管公司須回饋至少8成補貼 業主或可減管理費
2020-08-18 16:52
第二期「保就業計劃」將於本月31日開始接受申請,補貼僱主在今年9月至11月期間支付僱員工資,工資補貼計算方法不變,但部分行業申請時需要符合資格條件。計畫提及,接受第二期「保就業計劃」的大型物業管理公司,必須承諾向業主或業主立案法團回饋至少8成補貼金額,回饋方式包括管理費減免、在業主或法團同意下將相關金額存入管理戶口用來支付未來的費用等,最終方法由物業管理公司與法團商討。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說,相關物業管理公司需要解釋會如何將補貼金額回饋給業主,超市亦要提交折扣優惠的方案,政府審批申請時會審視有關方案。
被問為何兩大超市及大型物管公司有特別安排,羅致光表示,不同行業在疫情期間受的影響不同,但具體影響大或小,很難橫線界定,「但呢啲(大型物管公司和兩大超市)太清楚啦。」所以有了今次安排。
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馮程淑儀表示,不少物管公司聘千人以上,認為應該回饋小業主,她又指,政府歡迎亦希望更多小型物管公司參與回饋,她說,初步要求是1000人以上的公司申請時須作以上承諾,但具體詳情要研究。
馮程淑儀指,大型物業管理公司,要與業主或業主立案法團共享所獲80%的工資補貼,實際上如何共享,可由業主和物管公司再商討,如用於設施改善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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