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刑恐案】質疑律政司包庇 事主X與報館17度去信促處理

2020-08-21 12:42

黎智英今早到庭。
黎智英今早到庭。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否認2017年參與「六四晚會」期間,恐嚇一名報館記者受審。辯方質疑,事主X誇張形容黎智英對他的行為,質疑X庭上口供和書面口供有出入,又懷疑他痊癒後仍去「求診」,目的只是應警方指示索取一份醫療報告。

事主X在2017年6月4日案發日晚上報警,並即時錄取了一份口供,當中交代感到擔心的原因時並沒有提及原來黎智英於2016年10月1日已拍了他的照片,惟X兩日後補錄口供才憶述。辯方質疑事件是X「作出來」。

至於X又聲稱同年11月底,在中上環獨自採訪黎智英時,遭對方以粗口謾罵。辯方質疑事件純屬虛構,X誇大事件,辯方引述被告昨日稱黎11月謾罵他至少兩次,惟在警員口供中則交代只有一次。X堅持自己說真話,否認誇飾。

至於X在事發後三度到精神科醫生診所求診,辯方質疑事主沒有向醫生如實交代,他聲稱受驚後同日繼續如常上班,X回應指他忘記了,他堅稱他有服用所有處方藥物。X最後一次求診日為同年8月24日,辯方質疑他當時已痊癒,去求診的動機只是應警方要求索取一份醫療報告。X否認當時已康復,解釋求診是因為醫生曾建議他不能長期依賴藥物。

辯方指出,於18年至19年間,X與其報館曾17度去信律政司,促請他們儘快處理本案。信中提及「X報館一直堅持為公義發聲、為民請命,本人一直本著與敝報同樣的信念、愛國愛港。可惜回歸後,敝報不斷飽受多個政府部門及反中亂港的分子打壓、滋擾及不公平對待;回歸至今 21 年,愛國愛黨傳媒屢遭打壓,反中亂港的傳媒卻似有保護傘,受到包庇,律政司更似與中央背道而馳,甚至像是反中亂港的保護傘。」、律政司一直推搪、謊話連篇及姑息養奸等內容。X同意,更指自己一人包辦了其中13封信件。

辯方問X,信中將傳媒分為「愛國愛港」及「反中亂港」兩派,後者是否指黎智英持有的《蘋果日報》。X起初稱「呢個無講明」,後承認屬於暗示。至於信中所指的「姑息養奸」,X表示「通常係指個啲奸人囉」。當被問到「奸人」是否指黎智英時,X即指「下面講咗多次放生黎智英,我諗應該係啦。」

辯方質疑信中對律政司的控訴有何根據時,X回覆指「因為一路都唔處理(本案)。」辯方認為,X與其報館去信的目的不單單是希望律政司回覆其檢控決定,而是落案控告黎智英,甚至將其定罪。X澄清僅希望「告唔告都有個答覆畀我」、「我係想有個交代」,更多次強調「我只想係到做個誠實嘅證人」、「至於控唔控告,唔係我可以做嘅。」、「定唔定罪,我唔知。」

法庭記者:蕭文軒、葉君怡

建立時間11:34
更新時間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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