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子杰遇襲案 16歲被告串謀傷人等罪成
2020-08-31 16:18
民陣召集人岑子杰偕友人去年8月底在佐敦用膳時遭伏擊,岑雖無恙但其友人遇襲左手受傷。29歲被告羅建華早前承認指控還柙候懲,而16歲被告何力桓否認指控受審,今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串謀蓄意傷人及擅取他人交通工具2罪罪成。至於兩人早前亦已分別承認無牌駕駛和無第三者保險單駕駛。
法官根據閉路電視片段和兩名被告之間的通訊紀錄,證實何力桓是當日接載兩名手持刀棍衝入餐廳兩名男子的司機,並有串謀和意圖去傷害岑子杰。犯案者又故意跟蹤岑,安排交通工具,頭套和失車等工具,掩飾身分,形容策劃本襲擊計劃的人心思細密至令人咋舌。
辯方曾指即使他們之間有串謀,但其目的和對象也不一定是襲擊岑子杰,可能性包括只是恐嚇其他人,而證據也不足而證明何是明知地參與本串謀襲擊事件,而跟蹤和匯報岑子杰。法官引述證據反駁,何和羅跟其餘兩人當日乘坐同一輛私家車前往案發現場,而何曾從羅收取3000金錢報酬,裁定兩名被告之間存有協議。
法官又指,何力桓的跟蹤和監視對象是岑子杰。如何岑並非目標人物,羅便不會要求他將注意力集中在岑身上,再者案中還有兩名施襲者當時是衝著岑而來。並襲擊了岑的友人,倘若他們原意只是為了恫嚇岑子杰,法官認為未至於要使用武器施襲。
少年何力桓透過辯方大律師阮偉明求情指,犯案是因為被成年人利用,至今也未為意原來案件性質嚴重。法官根據何接受錄影會面時對警員訴諸粗言穢語的反應,不認為他是一名單純的少年。法官接納何並非案件主謀,但倘若何因為「貪好玩」而去襲擊他人,案件十分嚴重,法官將下月16日索取他的勞役中心和教導所中心報告後量刑。
法庭記者:蕭文軒
建立時間14:48
更新時間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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