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兩度搶劫找換店職員分兩案處理 19歲青年還柙候訊

2020-09-04 11:49

被告方梓諾。 資料圖片
被告方梓諾。 資料圖片

19歲無業男去年11月涉在尖沙嘴搶劫找換店職員,疑有人食髓知味,於同年12月底涉再度搶劫同一人,涉共劫去170萬元。無業男被控兩項搶劫罪,分兩案處理,今在九龍城法院就12月底的搶劫案進行聆訊。案件將在高院原訟庭審理,嚴舜儀主任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0月12日,屆時將轉介至東區法院進行交付審訊程序,被告須還柙候訊。

19歲被告方梓諾被控於去年12月30日,與周志豪、張家發、曹曉揚及其他不知名人士,在尖沙嘴漢口中心外搶劫李誌偉,並劫去一個價值1萬元的單肩包,內有50萬元現金,總值51萬元。

法庭記者:王尚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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