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散工認管有錘鉗噴漆 自行辦理入住協青社院舍獲官接納
2020-09-04 16:34
20歲裝修散工去年10月27日在尖沙咀太空館外被搜出錘、鉗及噴漆等,早前承認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原訂今在九龍城法院判刑。裁判官堅持被告應接受院舍式訓練,原判被告入住更生中心,其後採納辯方建議,將案件押後至9月11日,讓被告自行辦理手續入住協青社院舍,並准被告以原有條件擔保,籲他「唔好令我失望」。
辯方求情稱被告還柙期間有深切反省,冀修讀職業訓練局課程重新開始,「唔想只做散工,想做老師」,希望法庭在不影響學業下判處社會服務令。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多番強調被告須接受院舍輔導,認為他之前未能察覺案件的嚴重性,更曾表示「我唔覺得我要接受感化輔導,要返學讀書冇時間」,直至被還柙後「終於知道嚴重性」。
嚴官引述青少年罪犯評審委員會建議,認為應判被告入更生中心,以院舍式訓練配合心理輔導協助被告重返社會。對於辯方擔心判刑會影響被告學業,嚴官質疑被告沒有和校方商討有關安排。辯方回應稱被告早前因經濟問題輟學,校方在再次取錄被告時,早已表明是最後一次機會,強調被告有和校方溝通。
嚴官重申「總之都係要院舍式訓練」,辯方提出被告可自行入住協青社院舍,日間可上班上學,晚上須守門禁,亦須遵守院舍規矩,終獲法庭接納,把案件押後一星期以待被告辦理入住手續。
被告鄭俊禧,被控於去年10月27日在九龍尖沙嘴梳士巴利道香港太空館外,保管一把錘、2個鉗及一罐黑色噴漆,意圖摧毀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法庭記者:王尚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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